在承德同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指南

导语 办理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和外地居民还需出具如下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承德各市县婚姻登记地点汇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承德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养老承德结婚办事专题、承德结婚办理指南、承德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