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父母离婚了怎么办理出生登记?

导语 承德婴儿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经离婚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才可以进行出生登记,在子女共同生活一方进行办理。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材料,在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离婚证件、确定子女共同生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三)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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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医学证明存在伪造、变造、登记信息内容不实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暂不予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本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主管部门进行真伪鉴定,书面反馈结果为真实的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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