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参保: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
2、城镇职工参保: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城镇居民参保:
(1)申请参保人身份证;
(2)填写《个体人员参保申请表》。
注: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城镇职工参保: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填报《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7)《人员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缴费基数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1、参保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
2、单位首次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3、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承德市社会保险局
承德市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
0314-2020915
双桥区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双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314-2056585
承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314-301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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