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无犯罪记录办理材料

导语 承德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材料如下,需要委托进行办理的可以带以下材料进行办理。

  申办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有)犯罪记录证明。

  申办委托公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有关身份信息;

  3、拟公证的委托书(如无可由承办公证员代书);

  4、承办公证员认为应当收取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出售或者抵押房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该房屋的“房屋信息摘要”(查档信息);

  2、委托他人出售或者抵押房产的,如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夫妻双方同时委托并提供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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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有)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我国公民或曾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没有(有)收到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制裁这一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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