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产证原件未必可靠

导语 专家认为,购买房屋时,仅仅检查或者核对房产证是不够的。如果不能事先了解房屋的真实状况,购房者难免会上当,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之中。

  刘小姐前不久看中了某小区一套公寓房,她直接与卖房人达成购房意向。在支付定金前,仔细核对了卖房人的身份证后才放下心来,交了定金。

  然而,在交易过程中,一件令刘小姐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房地产交易中心告知刘小姐,这套房屋于1年前被法院查封,故不能办理交易手续。着急的刘小姐连忙给房主打电话,但对方手机已停机。因无法提供合法证明,刘小姐在短时间内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来她想要取得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也需经过复杂、繁琐的程序。最终,刘小姐只好自认倒霉。难道,真实的房产证也不能保证房产交易的安全吗?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也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但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房人的确不能过于倚重房产证来判断房屋的有关情况。尽管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地产登记册的记载应当保持一致。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售房屋实际情况与产权证上注明的不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事实上,二手房交易中,房产证原件未必可靠。诸如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部分房改房可能存在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等问题,都可能未在房产证上如实地反映出来。

  专家认为,购买房屋时,仅仅检查或者核对房产证是不够的。如果不能事先了解房屋的真实状况,购房者难免会上当,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之中。

  专家建议:购房者在办理二手房交易时,一不要轻信房产证的有关记载,二不要轻易交定金,三不要匆忙签合同。应该事先到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产权调查,明晰房屋产权状况、权利限制等内容后再作定夺,这样,购房人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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